通知:1、《驾管大队关于受理新训学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已上传到群共享,请各驾校下载查看,并将文件内容转告给相关人员。2、请2016年1月4日(星期一)录表的驾校,在12月31日15:00前将录表材料整理报送协会小吴处,逾期不予受理。(按照凯特系统中的名额人数报送录表材料。)3、外地学员持有《居住证》不需核查,持纸质《暂住证》的也不必先核查,录表时一并核查。建议外地学员尽量办理《居住证》一年不必要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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