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由于驾考工作改革将在2016年元月份全部推行学员自主预约考试,为便于科目三电子智能路考工作中各驾校领队人员的管理,使领队人员在考试时起到切实的作用,决定对科目三考试领队人员实行实名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驾校在2015年12月8日16:00前,将《领队人员汇总表》、领队人员2寸红底近期证件照拷入U盘报送市驾培协会(每驾校5名领队人员)。
二、在发放新的领队人员证时,原旧版领队证同时作废, 2016年元月起的科目三路考,由各驾校领队人员组织该驾校学员参加考试,否则,该驾校学员将不能签到参加考试。
三、各驾校应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领队人员。
附件:
《科目三路考领队人员汇总表》 |
驾管大队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