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有关规定,省驾培监管服务平台新增了上传电子学习驾驶证明接口。计时系统已按照省驾培监管服务平台提供的接口文档完成系统更新,该功能已于2023年11月1日上线,上线后,需上传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后方可上传基础和场地及道路驾驶实操培训学时。
PS:
1、电子学习驾驶证明需上传PDF格式(下载操作流程可在群公告查看);
2、11月1日起报名的学员才需要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上传技能证号,上传后才能进行科目二和三的培训;
3、11月1日前报名的不需要上传技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