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文件
闽考院普〔2020〕18号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考
考生申请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0〕4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高考考生申请成绩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成绩程序
需复核成绩的考生应于7月27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书面申请、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应届高中中学毕业生还须持毕业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2020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所辖县(市、区)所有复核成绩申请后,按每科目一表填写《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请复核 科目成绩汇总表》(附件2),于7月29日12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我院普招处电子邮箱:ksypzc@mail.eeafj.cn。
二、复核结果反馈
我院将于8月1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复核结果反馈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如复核的成绩与网上公布的成绩不一致,我院将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予以更正。
三、其他事项
考生须认真填写《2020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并对填写内容(含姓名、准考证号、联系电话、考试科类、考试所在考点、考场、查询科目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在表格上予以签字确认。
附件:1.2020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
2.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请复核 科目成绩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编号:
2020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存根联)
2020年 月 日
科类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考生号 | 准考证号 | 所在考点、考场 | |||
复核科目 | |||||
通知成绩 |
凭此联于 领取复核成绩结果。(请务必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注:1、考生凭本人书面申请、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有关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成绩。
2、考生应对表格内所填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申请人:
编号:
2020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考生联)
2020年 月 日
科类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考生号 | 准考证号 | 所在考点、考场 | |||
复核科目 | |||||
通知成绩 |
凭此联于 领取复核成绩结果。(请务必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附件2
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请复核 科目成绩汇总表
姓 名 | 考生号 | 准考证号 | 科 目 | 成 绩 | 备 注 |
注:本表由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汇总后于2020年7月29日12时前,
以电子邮件(Excel表格)发至我院普招处(文数、理数、文综、理综、小语种也须分科目汇总),逾期不予受理。